【新诺观点】由一件发明专利纠纷案看“高质量专利申请与保护”

发布于: 2025-05-09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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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笔者刚入行那两年,跟着所里的资深代理师前辈学习专利理论知识和专利撰写经验,经常会听到前辈们说的一句话就是“没有经历过诉讼或无效的案件,不知道好坏高低,而经历过诉讼或无效的专利代理师,将不知道怎么写案子”。虽然“不知道怎么写案子”有谦虚之意,但是经历过诉讼或无效的历练后,会多角度去看一个专利技术,也会多维度的考虑如何才能做好专利申请和保护,如此之下,“无从下笔”也就不难理解了。那笔者前面啰啰嗦嗦谈了这么多,其实是想通过日前代理过的一件发明专利侵权纠纷案,再次说说高质量专利申请与保护之重要。

【诉讼案情简介】

        权利人于2007年8月申请了一项“半自动担架车”的发明专利,并于2014年9月获得授权公告。2025年2月,权利人向广知院起诉,称被告制造及销售的“担架车”产品仿造了涉案专利,构成发明专利侵权,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超300万元。

        笔者在接受被告的委托后,在整理分析原告提交的诉讼材料过程中,发现原告方代理律师提交的一份权利证明文件竟然是涉案专利的首次公开文本,而了解中国发明专利制度的朋友应该知悉,中国发明专利会有两次公开,即初审合格后的首次公开以及实审通过后的授权公告,专利申请人在实审过程中可能会因为答复审查意见或其它争取授权因素而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也就是说,授权公告文本与首次公开文本有可能存在区别,本案正是如此。

        本案权利人在专利授权过程中,为了答复审查意见争取授权,主动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将原始申请文本的从属权利要求2提升到独立权利要求1中形成最终授权公告的权利要求1保护范围(如以下截图内容所示,截图内容中红色下划线标示的内容就是首次公开文本中原始申请文本从属权利要求2的内容)。而正是这种修改方式,导致本案被诉产品最终并没有落入授权公告的独立权利要求1保护范围。

        在本案侵权技术比对过程中,授权公告的独权1保护范围,除了“扳机”该技术特征,其它所有技术特征均可以从被诉产品结构中对应找到,即被诉产品是否侵权的关键在于怎么理解涉案专利独权1的“扳机”技术特征。涉案专利全文记载仅仅出现“扳机”该技术术语,并没有对该技术术语有任何的结构描述和功能效果记载。而笔者在整理分析过程中,查找了涉案专利在授权过程中的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意见书以及背景技术引证的在先专利文献等材料,最终明确了涉案专利独权1中“扳机”的结构关系和功能效果,也确认了“扳机”是实现独权1技术方案的必要技术特征。因此,根据专利侵权判定的“全面覆盖”原则,被诉产品因缺少一个技术特征而不构成侵权。

        在庭审后,原告方只能提出了撤诉请求,最终广知院裁定准予原告撤诉,被告也成功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

【涉案专利分析】

        事实上,涉案专利从2007年申请后一直维持到今时今日,说明了涉案专利产品是能够带来商业上的成功的,而涉案专利产品的获奖情况也正好说明了涉案专利技术是具有较好先进性和实用性的。然而,如此创新的专利技术,却无法得到很好的保护,根源在于一开始的专利申请。

        分析涉案专利技术可知,涉案专利技术其实是采用了两种独立的并列的折叠收纳操控结构方式,然而在专利申请文件撰写过程中,却采用了递进式的撰写方式,即先有“扳机”操控结构方式,后有“折叠杠杆”操控结构方式。如此申请布局,对于公众而言,就能很容易的规避绕开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即不采用“扳机”操控结构方式就不会构成专利侵权。

如何做好专利申请与保护

        笔者在执业过程中,类似本案专利纠纷的情况其实并不少见,好的技术得不到好的保护。那么如何才能做好专利申请与保护呢?作为专利代理师,为客户提供专利申请和专利保护建议时,需从技术、法律、市场等多个维度综合规划。长篇阔论的建议在此就不多说,但笔者想要强调的两点意见是:

        ①教会客户看懂专利文件。专利文件是产品技术的载体,也是专利保护的基础和依据,再复杂再先进的产品技术最终都体现为专利文件中的文字记载和附图显示,专利保护范围更是浓缩为专利文件中的权利要求书内容。所以,需要教会客户看懂专利文件,了解专利文件的组成,了解每一组成部分的内容、意义和作用,了解专利保护范围如何布局等等。客户看懂了专利文件,才能与专利代理师在技术和法律层面进行更为到位的互动和碰撞,才能为专利代理师之后的专利文件撰写打下坚实基础。

        ②专业事情交给更专业的人来做。上述专利侵权纠纷案,笔者其实想要吐槽的一点是,原告方代理律师从开始提出起诉、到侵权技术比对、到庭审质证,提供的法律依据文件一直都是涉案专利的首次公开文本内容,笔者一开始还纳闷这是不是某种诉讼策略,但在庭审之后,笔者可以笃定这不是诉讼策略,这是对专利制度和专利保护真不熟悉。作为当事人的代理人,不管是代理原告、还是代理被告,不管是司法诉讼程序、还是行政调处程序,代理人的言论和意见都直接代表了当事人的意志表达,所以,专业的事情还是请交给更专业的人来做。

结语

       或许,不管是企业、研发者还是代理人,一开始都不清楚从自己手下一笔一划敲打出来的专利文件,在日后会带来怎样的价值、影响和作用,但是,有一点可以明确的是,客户需要为专业买单,代理人需要为高质量服务负责。



作者:吴泽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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